(新春见闻)台青苏雍竣:留在大陆发展是对的选择******
中新社北京1月20日电 题:台青苏雍竣:留在大陆发展是对的选择
中新社记者 王捷先
虽然农历岁末已至,但台湾青年苏雍竣依然工作忙碌。
“大陆的工作节奏快、更加繁忙一些,我早就有预期。”苏雍竣说,相较于此前在台湾的实习工作,他发现大陆的企业更加高效,在这里也能感受到更加拼搏的氛围。
2022年6月,苏雍竣从清华大学硕士毕业,入职一家北京的科技公司,作为企业管培生,他需要一年时间内在3个不同部门轮岗,稍早前结束在科技创新部门的工作,此时他正在海外营销部门承担项目。
在快节奏工作中,苏雍竣也看到了广阔的机会。他说,“我更加确信自己留在大陆发展的选择是对的。”
早在2016年第一次“登陆”时,苏雍竣就感受到大陆对台胞发展的支持,随后在上海的律师事务所实习经历,让他更加看到大陆的法律服务市场快速发展。
他对记者说,结合毕业后半年以来的工作体会,感受到大陆企业的任务更加复杂、国际化水平更高,案件标的金额也比较高,几个月时间,他接触到了来自欧美国家和非洲国家的企业客户,这里的平台更大。
“2022年是很特别的一年,我们一路成长,不停碰撞;我们跋山涉水,抵达的不是远方,而是内心最初出发的梦想。”在岁末年初,苏雍竣这样总结过去的一年。
除了工作,他还有着特殊的体验。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开幕式上,苏雍竣通过选拔担任志愿者,当时他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这将是我人生很有意义的一段经历”。也正是因为这段经历,他了解并爱上冰雪运动,在滑雪场结识了更多大陆朋友。
“这几年因为返台不便,我留在北京过年,虽无法与家人团聚,但因为美丽的缘分,让我与大陆的朋友、同学一起在家做饭、一起春游、一起做冬奥志愿者,这别样的体验让我感到温暖,他们让我想在这片土地上尝试更多有意思的事情,书写更多的故事。”苏雍竣说。
去年春节,苏雍竣在“新春家书”活动中对家人说,“我们终将团圆”。
2023年的春节,这份对团圆的向往转化为轻盈的脚步。1月20日是农历腊月二十九,苏雍竣收拾好行李,踏上了“春运”的旅途——即将见到阔别3年的家人。在这个新年假期,他将与家人开启一场久违的旅行。
“我期待2023年,愿有前程可奔赴,亦有岁月共回首。”苏雍竣说,希望在新的一年继续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不怕“走弯路”、不要“抄近路”,在祖国大陆一点一点向着目标迈步。(完)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